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各项部署和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682件,其中刑事1199件、民事81件、行政115件、公益诉讼49件、刑事执行51件,控告申诉、技术办案等187件。7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2份文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法律文书”,荣获南通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0项,个人荣誉42项,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同心同向,积极融入大局服务经济发展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审查逮捕271件379人,审查起诉780件1065人,提前介入侦查活动35件。坚决守好社会安全稳定,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11人。从严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等安全生产犯罪,审查起诉14件15人。突出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黄赌毒”犯罪77人、“盗抢骗”犯罪325人。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逮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75件181人,其中涉缅甸电信网络诈骗51件112人。
形成反腐败斗争合力。办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15人,起诉10件12人,其中起诉科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8人。在办理某副厅级干部受贿案时,通过释法说理,促成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自愿退缴赃款1000余万元。针对征地拆迁领域权力监督制约虚化、人员管理缺位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与平等保护相结合,逮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9件9人,起诉17件19人。锚定海洋强市建设目标,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经验在南通市服务保障海洋强市建设工作座谈会作交流。五位一体护企机制与“启检e企”服务品牌被列入启东市“十五五”期间重点工作。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撤案1件。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工作,督促撤案7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依法追诉洗钱犯罪4件4人。在办理“211保险诈骗”系列案件中,帮助5家保险企业追赃挽损430余万元,获评全省优秀考核庭,相关工作获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坚持以治理成效为导向,深化检察建议成果运用,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治理”转变。发出养老、医疗、食品安全、金融监管领域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份,采纳率100%。针对医保基金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检查,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管理。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围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食药领域“惩治+预防”检察工作模式,强化刑事、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履职,办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8件21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1人。从严从快办理一起校园餐领域串通投标案,守护学生健康成长。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开展排查,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9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起,受理并依法处置相关投诉举报17起,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靶向监督守护“夕阳红”。针对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从事养老看护工作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调研,联合民政、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对养老机构监督管理与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养老领域联席会商、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推进对养老机构的规范监管,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逮捕12件13人,起诉15件24人。落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人,经帮教矫治后无一人再犯罪。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推动建成全市首个具备技工教学条件的观护基地,让罪错未成年人掌握一技之长。围绕“防欺凌”“防诈骗”“防毒品”等主题开展法治课27次,惠及学生2万人次。3名法治副校长事迹获南通市教育局、司法局优秀育人故事、优秀案例。《检察日报》头版报道我院助力未成年人“职场萌新”专题法治课活动,“东疆暖阳”未成年人检察志愿服务品牌入选南通市2025年度重点志愿服务项目。
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办理各类信访案件280件。对36起追索劳动报酬、赡养、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保障“劳动有所得、老幼有所养”143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发放救助金29.5万元,为困境当事人传递检察温暖。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通过公开听证、检调对接、专业化调解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
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讲好检察故事,树好检察形象,将普法活动融入法律监督全过程,联合南通海警局启东工作站、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护渔2025专项执法行动”,在渔民集中区域设立“护渔法治咨询点”,发放普法手册,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休渔政策及法律后果。把检察产品转变为“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法治新闻产品,检察宣传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录用9篇,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做实“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实现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做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启东市公安局、南通海警局启东工作站联合召开侦协办会议7次,提升侦诉办案质量。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22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件,提出刑事抗诉1件,均被采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51件,对一名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监督提请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开展拘役罪犯回家权保障监督,2名拘役罪犯顺利回家并安全返回。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受理民事裁判、执行监督等案件40件,针对民间借贷“当扣利息”、冒用他人身份虚假股权出资等问题,持续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件。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针对财产调查不充分、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件。针对民事裁判监督中发现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金融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做深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针对未依法履行催告程序、申请强制执行对象不完整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巩固深化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形成耕地保护执法司法合力。探索构建“调查核实+府检会商+上门听证”的工作模式,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必要性的分析研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06件,提出检察意见64件65人。
持之以恒练好“内功”,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充分激发检察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
筑牢政治忠诚。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党建书记项目和支部“民生实事攻坚活动”,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质效。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南通市院、启东市委、启东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33件次。扎实开展“访遍东疆践忠诚”走访服务活动,切实筑牢社会安全稳定防线。院党建书记项目获评市级机关优秀书记项目,第二党支部获评“五星党支部”,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案例获评服务高质量优秀案例。党建业务融合做法被《江苏法治报》推广。
提升综合素能。持续加强干警履职能力建设,开展主题沙龙、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活动15期。加强检察人才培育,4名干警获评省、市优秀检察人才,1名干警援疆工作表现突出,被当地检察机关嘉奖。深化“青蓝结对”,联合高校专家教授开展课题研究,1篇课题获最高检结项,5篇论文在省级法学、检察学年会获奖。
永葆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强化廉政教育,组织干警及家属参观江海清风馆,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夯实家庭助廉根基。深化“督察长轮值”制度,对纪律作风、专项工作和执行“三个规定”等多方面督察20余次,及时通报提升履职实效。实施案件管理、检务督察融合履职,案件评查457件次,个案督察17件,专项督察5次,及时整改审视,形成闭环提升办案质效。
始终铭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畅通代表委员监督联络渠道,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之下。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4名检察官接受履职评议,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审议意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庭审观摩等活动56人次。在吕四、高新区等“人大代表司法监督联络站”开展联络活动9次,实现代表委员、群众联络工作常态化、多元化。组织听证活动89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活动95件次,提升办案公信力。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公开各类案件信息1553条。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迈好第一步,实现良好开篇,事关长远全局。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为启东“勇当全省向海图强龙头板块”,加快打造海洋强市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决树牢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进一步擦亮“启检e企”服务品牌,将检察服务端口前移,聚焦本地船舶海工、建筑等重点产业,为企业提供风险预警、法律培训等“一站式”服务。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职能作用,推动更高质量源头治理。
二是坚定扛起保障民生的检察责任。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社保医保、养老诈骗等重点,纾解群众急难愁盼。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质效,持续推动“东疆暖阳”品牌效应向纵深发展。通过开展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精准对接弱势群体需求,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让司法为民更有温度、更接地气。
三是有效回应维护公平的法治期待。深入推进“三个管理”,持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与公安、海警等部门协作,坚持监督与配合同向发力,不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着力加强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结合公益诉讼履职办案,挖掘公益损害深层次问题,协同推进源头治理。
四是持续夯实检察发展的队伍根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政治引领,深入开展机关融合党建“三大行动”,推进党建业务双融双促。以“检学堂”“青年社”平台为依托,开展辩论、庭审观摩、随机听庭等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干警综合素能提升。持续强化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锚定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接受监督,鼓足干劲、真抓实干,深入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启东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五位一体护航机制: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构建并实施的“打击、监督、预防、宣教、保护”五位一体护企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依法采取精准务实的司法政策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从严惩治企业内部腐败等各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犯罪,结合办案,引导企业加强犯罪预防,推进企业内部治理,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2.“六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了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3.“三个善于”:最高检党组提出的“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4.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刑事案件,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并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开展跟踪督促、跟进监督的法律监督活动。
5.“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合称“三个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