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启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经审查,被告人张某某酒后无证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与同向在前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人员受伤,车辆受损,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44.1mg/100ml。
启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2022-07-29 17:47:00 来源:启东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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