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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相关事项的提示
2020-01-30 19:32:00  来源:

  根据上级检察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办公秩序,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已预约于1月31日至2月1日期间来我院阅卷或其他事项的,顺延至2月3日后安排。

  二、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从即日起我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以来信、电话和网络方式接待来访群众,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情势变化另行通知。在此期间,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检察机关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2.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电话。在工作日可拨打本院信访电话0513-83312000或直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三、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需咨询案件相关信息的,可拨打案管服务大厅电话0513-83359831或登录www.12309.gov.cn通过案件信息公开模块办理;如有其他问题咨询,亦可通过“启东检察”微信或本院门户网站留言,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

  四、如因情况特殊必须至本院现场办理业务的,请提前准备口罩全程佩戴,并积极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检查处理措施;体温异常的,请先行就医。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编辑: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