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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评议 磨砺“能工巧匠”
2021-11-18 15:53:00  来源:启东市人民检察院

  11月4日上午,由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启东市某村干部倪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在启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旭东、第三检察部主任马晓霞一行、启东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消防员等20余人观摩了此次庭审。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倪某某在担任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幕后操控村级建设工程项目后以虚增工程量、谎报施工方式、虚报工程费用等手段,侵占该村集体资金57万余元,并在工程发包、建房审批、矛盾协调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钱款17万余元,应当以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利用多媒体对被告人主体身份及工作职责、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量刑情节等证据分类进行直观示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同时结合案件情况,深刻剖析了被告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警示人民公仆廉洁自律、警钟长鸣,被告人倪某某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启东市检察院召开庭审评议座谈会,评议人员围绕出庭准备、形象仪表、讯问技巧、举证质证、法庭答辩、庭审效果等方面对整个庭审进行了评议,在肯定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多媒体示证层次分明、庭审节奏把控较好的同时,也从庭审讯问、举证详略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启东市检察院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旨在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的同时,通过查漏补缺不断提高公诉人的出庭能力,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水平。接下来,启东市检察院将加大庭审观摩评议等活动力度,推动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公诉人出庭质效。

  编辑: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