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拟采购第三方服务,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社会团体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工作
二、项目内容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为期六个月至一年的考察帮教工作,每周定期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生活、工作等情况,每月开展1-2次主题帮教活动,纠正涉案未成年人的认识偏差,矫治涉案未成年人的越轨行为,力争杜绝涉案未成年人再犯罪,确保顺利回归社会。
三、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
(二)依法注册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或公益项目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上年度所实施的公益服务项目结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不得参加本次询价报价活动。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为每名涉案未成年人考察帮教的打包价格,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二)若此次报价单位不足三家,将邀请三家以上单位报价。
五、报价需提供的资料
(一)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本公告附件表格。
以上材料须密封,封袋上标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六、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一)报价人需在2023年2月3日17:0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大楼207办公室,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收件地址:启东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系人:杨海柳,联系电话:0513-83104011。
七、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将由启东市妇联、团委及市人民检察院从事未成年人发展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并择优评选出评审结果。
启东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