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北长江口红色检察矩阵、北长江口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内涵,推动碳汇认购、异地补植复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适用,崇明检察院、启东检察院、海门检察院联合崇明区港西镇政府在崇明区港西镇静南村共建北长江口生态修复基地暨党建业务融合实践基地,打造绿色生态样本。
崇明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潘春伟,港西镇党委书记王卫中,启东检察院副检察长姜莉莉,海门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朱卫,港西镇党委副书记梁晓华出席揭牌活动。活动由崇明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惠主持,三地检察机关及港西镇政府相关同志出席。
会上,崇明检察院、启东检察院和海门检察院共同会签《关于协作共建北长江口生态修复基地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三地检察机关将依托北长江口红色检察矩阵平台和北长江口生态检察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跨区域检察协同,共同打造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崇启海检察机关党建联建、异地补植复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北长江口生态修复基地。
崇明检察院、启东检察院和海门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党建业务融合、生态修复等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活动中,与会单位共同步入北长江口生态修复基地,参观了党建引领下的检察工作展示区和经典案例展示区,进一步了解崇明区院在生态检察、三农检察、长三角一体化检察、数字检察以及典型案例培育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