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20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高质量办案,高标准司法,高质效服务。一年来,共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30项、85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院、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南通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南通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先进院,第五检察部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38项特色工作94次被国家级媒体报道,服务民营经济做法得到最高检、省委主要领导专门表扬和批示肯定。
一、强化使命担当,紧跟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更加自觉
我们坚持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积极主动优化司法供给,推动检察工作与启东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在依法防控疫情中贡献检察力量。坚持防控疫情与依法履职两手抓,抽调30余名干警组成“启检防疫突击队”,参与防疫督察、社区值守、卡口管控。依法严惩涉疫情犯罪,提前介入妨害疫情防控案件5件,批捕起诉4人。对疫情期间假借售卖口罩实施犯罪的高某诈骗案,启动联动办理机制,实现涉疫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办、当日送”。助力复工复产,开辟涉企绿色通道,组织走访园区、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为企业送上“法治春雨”。
在护航民企发展中展现检察智慧。着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多维度保护。加强与市工商联的合作交流,共同建立“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20余名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检察长“进园区、进项目、进企业”行动,变“坐堂问诊”为“上门询诊”,走访回访企业30余次。办准办好涉企案件,审查逮捕、起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涉民营企业犯罪46件131人。用足用好司法政策,办理涉企案件时既坚守法律底线又释放检察善意,在办理陈某等人串通投标案件中,将6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的同时,对11家企业和24名参与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该做法得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娄勤俭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专门表扬。最高检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同时作为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全国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在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中体现检察作为。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为群众“钱袋子”的安全,扎紧“司法篱笆”。在办理涉及400余人、涉案资金9000余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加强引导补充侦查,追加非吸金额4800余万元,追加认定损失近1500万元,同时强化释法说理,13名犯罪嫌疑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120余万元。找准检察与脱贫攻坚结合点,依法打击一起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的农民安置工程串通投标案,保障了民生工程建设。通过公开听证、创新救助金托管等方式,对因案致贫的家庭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1.3万元,让老百姓感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批捕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案件18件54人,用“检察蓝”护卫“生态绿”。
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彰显检察担当。切实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204人次,通过办好“小信件”促进社会“大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检察建议的“法治参谋”作用,发出检察建议98件,促进完善相关机制15项。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116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有效促进社会关系修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以案释法、全员普法、自觉述法,积极推进法治启东建设。拍摄的普法短视频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法典”普法短视频三等奖,南通地区仅此一家。
二、立足检察职能,紧扣平安创建,保障民生更加有力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检察办案中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全力保平安、护稳定。
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始终坚持高压态势不松,以“六清”行动为抓手,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九类罪名”犯罪嫌疑人400人,提起公诉622人;其中批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36人,在手案件已全部清结。始终坚持质量标准不降,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不认定为黑恶性质犯罪2件。始终坚持打击力度不减,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4条,截至目前已有12名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同向发力打财断血,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贯穿办案和监督全过程,为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竭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助力高水平平安启东建设,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04人、起诉1171人。坚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起诉涉枪涉爆、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245人,对高检院指定管辖、贩卖范围达17个省份的特大系列涉枪案依法提起公诉。加大打击网络犯罪力度,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制作病毒程序敲诈勒索,造成21家受害公司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的破坏计算机系统案,绝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强化精准指控意识,依法对一年内逃费191次,“蹭”车过ETC案件嫌疑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获得法院判决支持,为全国同类案件处理确立了规范,并被央视新闻频道专题报道。
合力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委的工作衔接,落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决定逮捕3人,提起公诉6人。对涉案5000余万元的黄某受贿、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案提出抗诉,获得上级法院支持,量刑从3年9个月增加为5年9个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南通首例、全省第二例改判的职务犯罪抗诉案。该案得到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倾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完善“捕、诉、监、防、帮”五位一体办案机制,对20名涉案未成年人,14名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人员开展帮教挽救工作,通过励志帮教,涉案未成年人均顺利回归社会,其中1名被不起诉学生顺利考入大学。以“零容忍”的态度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对学校周边“小饭桌”经营者猥亵儿童案从严从重办理。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向职能部门发出关注函、提醒函,发挥司法杠杆作用,以实际举措护航“少年的你”。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巡讲10余次,拍摄的法治微电影,分发至全市75所中小学校,共同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
三、秉持客观公正,紧盯办案质效,法律监督更加精准
我们坚持把履行监督职能作为总抓手,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能够有更好的期许、更实的体验。
着力让刑事检察更优。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当好犯罪的追诉者和无辜的保护者,依法不捕52人、不诉99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立案20件,监督撤案22件,发出书面纠违24次,追捕追诉15人,提出、提请抗诉3件。在一起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的保健品重大网络诈骗案中,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11名。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犯罪线索4件。
着力让民事行政检察更强。实现“严格监督+密切配合”的良性互动,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1件,提出监督意见2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兄弟追回劳动报酬19万余元,保障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83万余元。坚决支持法院依法执行,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16人,让“老赖”不再敢“赖”。持续保持打击虚假诉讼的高压态势,针对当事人循环转账、虚假交付借款的虚假诉讼情形,及时发出再审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拍摄的虚假诉讼普法视频,被南通政法委评为优秀新闻作品三等奖,新华网、学习强国等平台相继报道,并受到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肯定。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调取3年来600余件行政诉讼案件,拓宽监督视角,助力“法治政府” 建设。
着力让刑事执行检察更实。坚持“高墙内”与“高墙外”一体监督,开展出入所、安全防范、械具使用等日常检察400余次,规范监管行为,消除风险隐患;扎实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检察、社区矫正检察和强制医疗检察,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增强刑罚执行公信力。依托刑事执行智能辅助平台,核查财产刑执行401人次、25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司法裁判的严肃性。出台刑事检察与刑事执行联动实施方案,构建一体化检察监督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四、当好公益代表,紧贴群众需求,守护公益更加有为
我们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履行“公益守护人”责任,努力打造公益保护的“启东样板”。
突出重点,聚焦关键领域。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发出检察建议18份,推动相关部门加强熟食销售监管、餐饮器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销售河豚鱼等野生动物行为。针对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问题,提起3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额共计9万余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督促整治4处农村垃圾堆场,促进畜禽养殖规范化。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办理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追缴生态损害修复金13万余元。守好财政“钱袋子”,追缴42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的养老金18万余元。牵头法院、司法、人社等部门共同建立社会保障联防协查机制,有效防止国有财产流失,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缴水资源费专项行动,成功收回8家企业欠缴的水资源费74万元。
积极稳妥,拓展保护范围。关注新领域,延伸公益保护触角,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份,“公共利益代表”作用发挥更加全面充分。针对部分商家销售高仿人民币图样的冥币,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的活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成全市加油站改变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的危险方式,最大限度地预防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学习强国平台予以报道。针对毒蛇流窜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邀请多个部门共同召开圆桌会议,形成联动方案,有效解决公共安全隐患。
务求长效,凝聚保护合力。构建“网格化+公益诉讼”模式,推动公益诉讼全民参与。与政法委、网格办签署实施意见,借助网格信息优势,前移治理关口。省检察院、江苏法制报、南通日报对该项做法予以转发推广。打造“河长+检察长”“多部门”“跨区域”联动机制,共同做好“长江大保护”。会同市水务局、启东海事处构建良性生态系统治理格局,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联合海门、太仓和上海宝山、崇明等省内外检察机关建立长江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联盟。经验做法被省委信息转发推广,并在长三角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相关工作成效得到省人大调研组充分肯定。
五、锻造检察铁军,紧抓素能提升,队伍管理更加规范
我们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践行“训词”精神,激发内生动力,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根基。
践行初心使命,激发检察队伍政治“向心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2项,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积极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围绕“学习苏州‘三大法宝’、答好‘发展四问’”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名党员干警被南通市检察院记功嘉奖,党建理论文章获评南通市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优秀成果二等奖。以我院办案成效为背景摄制的影片,被中组部共产党员网列为全国党员干部教育专题片。
强化业务建设,增强检察队伍履职“战斗力”。加快专业化人才培养,选派3名干警到省检察院和新疆检察院学习锻炼。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模式,7名领导干部带头走上讲台,2门小课堂获评南通市检察机关精品“微课”、优秀“微课”。深化“大练兵大比武”活动,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系南通唯一获奖干警。4名干警在南通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总分名列全市前十,获奖人数位居南通基层检察院之首。服务民企、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被南通市检察院列为优秀团队培育对象。推进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12项研究课题顺利结项,2份检察建议被评为南通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5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坚持从严治检,提高检察队伍廉政“免疫力”。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全年围绕重大事项、司法办案、工作作风开展专项检务督察31次,进行提醒谈话、任前谈话、廉政谈话93人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上报重大事项7件,联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未能及时报告相关情况的检察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拍摄的亲情廉政微视频《选择》被中国检察官网展播。
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检察队伍司法“公信力”。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虚心倾听人民的声音,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满意度。邀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参加视察调研、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活动120人次,配合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开展服务民企检察专题视察,“零距离”接受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473条、重要案件信息219条,公开法律文书774份,通过检察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工作信息1000余条,以公开促公正,努力使检察工作更透明、更亲民。
各位代表:2020年,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道路更加自信,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步伐更加坚定,各项工作稳中求进、稳中向好、稳中向新。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弱项:一是服务发展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从“有”到“优”还有距离,检察力量在推进启东高质量发展中的贡献度还需提升;二是检察为民从“实”到“深”还有短板,服务理念、举措与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之间还有差距;三是法律监督从“量”到“质”还有欠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有很大空间;四是检察队伍从“专”到“精”还有瓶颈,适应新阶段、新形势、新挑战的能力亟需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扭住不放,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启东检察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平安启东、法治启东、美丽启东建设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是尽心尽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再开新局。牢牢把握服务大局基本职责。紧紧围绕市委高质量发展战略、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强化、优化检察服务措施。精准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审慎处理涉企案件,积极主动为民企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以更加公正的司法环境换取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
二是见行见效,在保障民生民利上再建新功。牢牢把握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表情包”作为检察服务的“晴雨表”,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用情、用心、用力,及时、准确、有效提供更优质、更丰富、更便捷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落实好护安维稳首要责任,紧跟平安启东建设新形势,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康。
三是善作善成,在精准监督履职上再谱新篇。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提升刑事检察专业化水平。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加大办案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办案领域,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
四是干净干事,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再展新姿。牢牢把握建设“四个铁一般”队伍要求。坚持政治建设统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坚持素能建设引领,加强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水平。坚持作风建设引领,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更加自觉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不断自我革新、改进提高。
各位代表,站位新时代,对标新需求,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新的一年中,更加振奋精神、务实重干,努力描绘法律监督画卷、递交党委放心考卷、填写人民满意答卷,为启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
《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案例说明
1.高某口罩诈骗案:疫情期间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口罩货源,骗取被害人李某等3人口罩订购款人民币共计14500元,全部挥霍于赌博。启东市检察院启动涉疫案件快速办理机制,3小时内批准逮捕,1日内审结起诉,同时积极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高某自愿认罪认罚。最终高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2.陈某等人串通投标案:2017年7月,被告人陈某等人获悉我市农村道路工程招标信息后,通过中间人介绍,组织11家有资质的企业串通投标,最终中标2个标段,中标项目金额共计3900万余元。事后,中标路段后由被告人陈某等人分包施工,工程于2018年年底交工验收并投入使用。2018年6月,启东市公安局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陈某等30名参与人涉嫌串通投标罪立案侦查。2020年2月,该案移送启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启东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主动踏勘涉案标段,听取当地村委会和群众意见,逐一核实调查11家企业承揽工程资质、复工复产情况,经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综合评估,采取分类处置方式。对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对作用和影响相对较小的11家涉案企业和24名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作出不起诉决定,助力涉案企业卸下诉累,轻装复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省委娄勤俭书记分别在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省委常委会上专门表扬,并作出批示肯定。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登,新华社、最高检影视中心、清风苑杂志等多家媒体也分别予以专题报道。
3.朱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5年11月至2018年4月,朱某等人组织善林金融启东分公司向429人非法吸收资金9000余万元,非法获利40余万元。启东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引导侦查机关采取多途径公告、重新确立科学的审计方案,追加非吸金额4800余万元,追加认定损失金额1500万余元,均被法院判决采纳。
4.最高检指定管辖的特大系列涉枪案:何某夫妇在四川省成都市经营五金门窗配件生意,通过调查后发现市场上一款具有免顶功能的射钉枪销售火爆,在明知该款射钉枪可实现免顶击发,具有危险性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购进该款射钉枪及免顶铁片等相关配件,并通过自营网店或代理商销售至全国各地。经过鉴定,售卖的射钉枪系自制火药枪支。由于涉案人数众多、影响范围广,经层报后,最高检指定其中49名涉案人员由启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除1人暂未到案外,其余48人均已起诉,目前法院已对18人作出有罪判决。
5.公安部督办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巨某利用自己开发的网络勒索病毒程序,伙同谢某、谭某等人在互联网上向大量企业服务器植入,将服务器内数据加密,迫使服务器无法正常运行,从而勒索比特币,造成21家被害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共计70万余元。启东市检察院精准定性,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最终巨某等三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八年。